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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2-6周,服药危险期!
点击:  发布日期:2008-9-3

      在受孕后的最初两周、即停经3—4周内,孕妇服药,如受精卵受药物影响,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:一种情况是药物危害到受精卵,使其无法正常分裂、发育,就会导致孕早期自然流产;另一种是受精卵对化学药品造成的伤害进行自我修复,没有任何影响,继续发育成一个正常胎儿。

  孕妇在受孕后2—6周,也就是停经4—8周期间服药,对胎儿健康危害最大。因为此时胎儿处于胚胎器官分化发育的关键期,在化学药品的作用下,会造成流产或胚胎形态上的畸形,这种畸形可以表现为四肢短小等轻微器官变形,也可以表现为器官缺损、先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畸形。

  受孕三个月以后,孕妇在服药对胎儿的影响会越来越小,但在此时服药也并非绝对安全。药物的影响也许不会体现在“质”上,即不一定出现临床看得见的畸形,而可能表现在“量”上,如器官功能上出现的某些异常。

  为了避免药物对胎儿可能造成的危害,育龄妇女或准备怀孕的妇女在服药方面应谨遵医嘱,已经怀孕的女性应尽量不吃或少吃药,即使用药也要选择危险性较小的。因此,孕妇得病后最好咨询医生后再用药。当然,安全用药最好从准备怀孕时就做起。

  但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,有些孕妇即使有病也撑着不吃药,也不可取。因为如果一个小感冒拖延不治,最终恶化成肺炎或其他严重疾病,这对胎儿的影响远比药物对胎儿的危害要大得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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